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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產權增資的概念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是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知識產權評估增資、無形資產增資是指股東擁有的知識產權財產權經國家權威知識產權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后,按照國家公司法規的規定的法定程序用作公司注冊資本金的行為。
二知識產權增資范圍
知識產權分類:
1、著作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的范圍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件等。在實踐中使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進行知識產權評估后進行投資入股的案例較多,因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屬于一種技術型的知識產權。
2、商標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權的范圍包括:以正式注冊的、生產經營商品或服務項目的各種文字、圖形標記以及以生產或經營企業的名稱作為的標記等。
3、專利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專利權的范圍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等。
4、專有技術:包括未申請專利保護的發明、外觀設計、包裝設計、廣告設計、設計圖紙、工藝流程設計、加工規范、獨特的生產加工方法等。
三知識產權增資的政策及優勢
知識產權增資|無形資產增資
1、知識產權增資新政策:
2014年《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圍繞公司設立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其中,重要的一條: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對于高科技、文化創意、現代服務業等創新型企業可以靈活出資,提高知識產權、實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形式的出資比例,克服貨幣資金不足的困難;
2、知識產權增資的法律依據:
2014年3月1日新實施的《公司法》條款: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大墨解讀:2014年3月1日后的新公司法對知識產權增資不再限制原最多70%的比例,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全部100%使用無形資產增資。并且股東要及時繳足認繳的出資額,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3、知識產權增資增資優勢:
1、知識產權增資是完全合法的行為,而且在注冊資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百。即沒有墊資的風險,又沒有貸款利息的成本。
2、對新辦企業和需要增資擴股的企業,可以百分之百利用知識產權作價出資,即緩解了貨幣資金不足的困難,又可以把所有貨幣資金投入到企業日常運轉或新技術研發中,快速提升企業的發展。
3、將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有形化,以貨幣價值的形式展示出來,并增資到企業的注冊資本金中,即增強客戶對企業的直觀印象,又提升了企業的形象和實力。
4、隨著企業的發展,會涉及一些項目投標的工作,較高的注冊資本金可以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增強市場對企業的信任度,為企業在項目投標中獲得更多的中標機會。
5、通過知識產權增資、出資后,可以增加企業申報項目、申請扶持資金的成功率。
6、通過知識產權增資、出資后,企業需要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使企業每年的利潤合理減少,從而達到合理的避稅。
7、以知識產權增資、出資時,不需要納稅。知識產權評估作價投入企業以后,是在稅前進行攤銷的,減少了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減輕了企業的稅收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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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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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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